| 省委、省政府决定,今年在全省全面组织实施“十大惠民行动”,这是关注民生,切实解决群众最关心、最现实、最直接利益问题的重大举措。税收作为国家调节经济和调节分配的重要杠杆,在促进就业、维护稳定、改善民生等方面能够发挥积极而有效的作用。税收工作关系千家万户,直接面对广大纳税人,是政府形象的窗口。各级地税机关要结合地税工作实际,积极主动地投入“惠民行动”之中, 以这次作风整顿建设活动为契机,进一步增强“聚财为国,执法为民”的税务工作宗旨意识,增强惠民责任感,围绕“坚持科学发展、构建和谐四川”这一主题,结合地税工作特点,贯彻落实“惠民”行动。
一、严格依法治税,创造公平的发展环境 坚持“依法征税,应收尽收,坚决不收过头税,坚决防止和制止越权减免税”的组织收入原则,正确处理规范税收执法与依法组织税收收入、加强税收征管与优化税收服务、依法征税与支持发展的关系。加强税收科学化精细化管理,组织好税收收入和基金收入,保持收入的持续稳定增长,为政府实施惠民行动提供可靠的财力保障。严格按照法定权限与程序,执行好各项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。加强税收稽查工作,从严查处涉税违法行为,打击偷税、逃税活动。继续清理各地违反税法规定,越权制定税收政策的行为,维护国家税收政策的统一性严肃性。加强税收促进经济发展的软环境建设,为“坚持科学发展、构建和谐四川”营造公开、公平、公正的税收执法环境。
二、加强税法宣传,送税收政策上门 各级地税机关要通过形式多样、注重实效的税法宣传活动,大力宣传现行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。省局决定,从3月中旬开始,结合全国“税法宣传月”,在全系统开展为纳税人送税收政策上门的主题活动。各级地税机关要结合税收宣传月活动,宣传国家现行税收政策规定和税收管理规定。要将现行各类税收优惠政策梳理归类,印制成册免费发放,并通过公知于党政网和互联网及报刊杂志等媒体,方便纳税人查询。加强纳税辅导,增强纳税人依法履行纳税义务,依法享受税收优惠,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。
三、认真落实税收优惠政策,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各级地税机关要牢固树立“不严格执行税收优惠政策也是收过头税”的观念,增强贯彻落实税收优惠政策的自觉性。要结合实际,认真贯彻落实西部大开发、国产设备投资抵免、高新技术企业、企业自主创新、下岗再就业、企业捐赠等税收优惠政策。认真落实减免残疾人企业所得税、个人所得税的优惠政策。继续执行税务登记证低收费标准,贯彻减轻纳税人负担的工作思路,坚决把办证工本费控制在20元以内,严格执行下岗失业人员、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免收办证工本费的有关规定。在各个办税服务厅继续开设“特殊困难群体税收优惠办税绿色通道”,实行“一窗式”管理、“并联式”审批、“一站式”服务。建立部门协作机制,加强与劳动保障、国税、工商等部门的联系,积极主动有效地帮助下岗失业人员、高校毕业生、复转军人、残疾人、失地农民、刑满释放人员等解决办理税收优惠政策遇到的困难。
四、深化税收行政许可制度改革,规范行政审批 认真贯彻《行政许可法》和国务院关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规定,对于纳税人的各项涉税许可和审批事项,在遵循现行税收法律法规政策的框架内,将依法管理与便民服务有机结合,积极从维护纳税人利益的角度出发,不人为设置任何税务许可审批方面的障碍,切实保障纳税人方便快捷地依法履行纳税义务和享受有关权利。各地要组织力量,在上半年对现行税务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项目再次进行清理,废止和撤消自行设立的行政审批项目,制定完善税务许可和审批管理办法,公开现行税务行政许可、行政审批项目和审批程序及权限,便捷高效办理有关事项。
五、坚持“走出去”的工作思路,领导带头深入纳税人中听取意见 各级地税机关领导干部要定期深入到世界五百强企业,国有大中型企业,本地重点企业,以及欠税数额大、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进行调查研究,倾听纳税人呼声,改进税收工作。省局领导将从3月开始起,分别带领工作组深入到部分企业和个体纳税人之中,广泛听取纳税人意见,面对面地向其宣传税法,督查有关税收优惠政策落实情况。各地要采取类似办法,并完善局长接待日制度,对于纳税人的税收咨询,要以积极认真负责的态度,及时地予以回答回复。对地税工作提出建议、意见及议案的人大代表、政协委员,要进行走访,当面听取和交换意见,改进地税工作。
六、切实加强制度建设,不断优化纳税服务 坚持在强化管理中提高服务水平,在优化服务中加强税收管理,积极主动地为纳税人服好务,构建和谐的税收征纳关系。各级地税机关要加强办税服务厅建设,增设便民设施,方便纳税人。全面推行“一站式”服务,将纳税人需要到地税机关办理的各类事项统一到办税服务厅办理。要继续大力开展“党员先锋工程”,设立“党员示范岗”,继续坚持在征收一线实行“首问责任制”等行之有效的做法。积极探索实行网上申报、邮寄申报等多种申报和缴款方式,切实方便纳税人。结合实施《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纳税办法》,在全省推行开具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工作,全年力争开具20万份以上,逐步覆盖全省各主要行业和党政部门。大力推行延时服务、限时服务、提醒服务、便捷服务、重点服务“五个服务”,做到特事特办、好事快办、急事先办。进一步落实文明办税“八公开”,大力推行“阳光作业”,自觉接受广大纳税人和社会各界的监督,提高服务质量。
七、加快信息化建设,提高现代税收管理水平 各级地税机关要加强信息化建设的人才物储备。要继续增加省级征管数据大集中试点单位。加大对金税工程三期的物质和设备投入力度。积极帮助民族地区开通市州到县区的视频会议系统。积极推进税库银联网,方便纳税人。加强地税网站建设,进一步推进税务公开。积极推行网上办税,打造电子税务。有条件的地方要争取开通12366纳税服务热线,已开通的地方要改进和完善服务。各级地税机关要迅即开展各税种、基金申报期和征管办法的清理自查,合理简化办税程序和简并征期,为纳税人提供切合实际、方便快捷的办税服务,减少纳税人不必要的税收成本支出。
八、积极开展结对帮扶工作,助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结对帮扶工作是密切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、建设“群众满意工程”和加强机关自身建设的重要举措。全省地税系统要继续认真贯彻落实省委“部门帮村、党员帮户”结对帮扶工作意见精神,努力实现被帮扶村的每一户困难家庭都有一名以上党员干部、职工结对帮扶。省局机关要加大与雅安市雨城区对岩镇青元村结对帮扶力度;继续开展“阳光育苗工程”活动,机关全体共产党员继续与当地200多名贫困中小学生开展结对帮扶。各级地税机关要按照当地党委政府的要求,开展帮扶工作。要通过帮扶活动,力争使被帮扶村经济发展明显加快,乡村道路、村文化室、卫生室、村级组织活动阵地建设和村小学校舍维修改造取得明显进展,农民群众行路难、用水难、用电难、看病难、上学难问题得到基本解决,困难群众居住条件得到改善,农村环境卫生得到整治,村容村貌有明显改变,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添砖加瓦,作出应有的贡献。
九、强化监督检查,不断推进政风行风建设 按照源头治理和关口前移的要求,不断完善基层地税机构派驻纪检监察员制度。要从切实维护纳税人利益出发,着力解决纳税人关注的热点问题。省局将制定《四川省地方税务系统工作人员违反“八条严禁”处理办法(试行)》,对向纳税人“吃拿卡要报”等不正之风,以及作风拖拉、办事推诿等行为加强监督检查,严肃查处此类违法违纪案件。要对群众普遍关心、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税收事项依法公开,保证群众的知情权、参与权和监督权。认真落实《税收行政执法责任制》和《税收执法过错追究办法》,将监督机制落实到发票及票证的管理、税款征收、减免税审批、优惠政策的确认和审核、税务稽查的处理和处罚等重点环节,有效防止滥用税收执法权,违反规定审批企业缓缴税款、少征不征税款、截留或转引国家税款等行为的发生。利用多种渠道,广泛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监督。认真贯彻落实《特邀监察员管理办法》,加强与特邀监察员的联系,听取意见和建议,了解基层行风情况,加强地税新风正气建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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